1月3日下午,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财政厅召开2018-2019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和新灾应对工作。 会议指出,在各地机构改革尚未完成之际,各级相关部门一定要密切合作,无缝衔接,确保救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保证各项工作不断档不出错,尽快及时把中央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里。 各级救灾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落实,把冬春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会议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救灾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工作部署,加大款物投入,细化救助方案,加快工作进度,及时跟踪检查,全面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绩效评估;要进一步完善受灾群众救助通报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海东、黄南等地要进一步整合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全面建立因灾倒损民房恢复建设长效机制,按期完成倒损民房恢复建设任务;尤其在春节期间,要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受灾群众临时安全住所,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会议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新灾防范应对工作。 应对各种灾害风险,要加强值守和监测预警,要有序应对和落实救灾措施;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积极传递正能量,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转载自:中国减灾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左帆) |